8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发布的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26572—2025)。据悉,该强制性国标明确管控电器电子产品中可能含有的10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三牛注册登陆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实施前生产或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最晚可销售至2028年8月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此次发布的强制性标准主要聚焦三个内容。首先,明确限量要求。针对铅、汞、镉、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提出强制性限值要求,对相关生产企业形成有效约束,推动行业提升合规水平。
同时,明确标识要求。通过标识、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企业通过二维码或电子显示等数字化技术进行信息标识后,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能够快速、全面、精准了解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
此外,明确测试要求。标准中规定的10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均与相应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
王鹏介绍,新发布的强制性国标按照是否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将电器电子产品划分为两类,并实施不同的管控要求。其中,Ⅰ类产品为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是实施管控的重点,相关产品所含有的10种有害物质必须满足限量要求,同时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保证信息透明,便于消费者识别及回收处理企业对报废产品的分类处理。Ⅱ类产品为达标管理目录之外的产品,需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
伴随新标准发布,行业如何做好过渡?据悉,此次强制性国标的实施采用“2+1”的方案:“2”是指标准实施有2年过渡期,即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1”是指库存产品有1年消纳期,对于标准实施日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企业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即2028年8月1日前库存产品还可以销售。
新标准实施后,老百姓怎样才能选购到符合要求的电器电子产品?工信部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电器电子产品时可以关注两个标识:一个是“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消费者可以从标识中了解到产品有害物质含有情况及环保使用期限等信息;另一个是中国绿色产品标识,手机、电脑、冰箱、洗衣机等I类产品上市前,需要完成合格评定,并标注相应的中国绿色产品标识。